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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水泵維修保養(yǎng)規(guī)程
來源:消防維保 時間:2018-10-10 14:54:27
1.0目提:確保消防水泵處于良好技術狀態(tài),保障小區(qū)消防安全。
2.0范圍:XX消防泵,噴淋泵,水幕泵的維修保養(yǎng)。
3.0職責:由工程部負責維修保養(yǎng)。
4.0工作規(guī)程
4.1水泵房責任人負責對水泵及其附屬設施、所在的設備房進行保潔。
4.2維修技工每月對消防泵、噴淋泵、水幕泵進行月檢查保養(yǎng)。檢查水泵運行聲響,電機運行電流,接地,各開關電器運行情況、水泵管路有無滲漏、機械潤滑等情況進行檢查保養(yǎng),并填寫《水泵每月檢查表》
4.3 按《給排水設備設施保養(yǎng)規(guī)程》相關項目對各消防水泵進行泵體保養(yǎng),水泵電機保養(yǎng),相關閥門、附件及管道的保養(yǎng),控制柜檢查保養(yǎng)。
4.4消防水泵、噴淋泵,水幕泵每月試運行一次,每次10~15分鐘。消防泵在啟動時在管網頂部試消防栓出口噴水距離達6米以上為合格 。
4.5 試驗各消防泵聯(lián)動自動功能時,須通知監(jiān)控中心值班人員,共同協(xié)作完成。
4.6水泵保養(yǎng)時應把與泵體相連的5米范圍內的閥門、壓力表,管道等給排水設施隨水泵同時保養(yǎng)。
4.7零部件更換及大修情況記錄于《設備檔案》。
5.0質量記錄及表格:
5.1 S-24-01《水泵每月檢查表》
5.2 XF-16-R01《消防設施月保養(yǎng)記錄》
5.3 XF-16-R02《消防設施年保養(yǎng)記錄》
北京消防維保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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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檢查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、管道閥門、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,并標識開、關的狀態(tài);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(tài)的閥門,應當采取鉛封、標識等限位措施。
二、檢查消防供配電設施:消防電源工作狀態(tài),自備發(fā)電設備狀況,消防配電房、發(fā)電機房環(huán)境,消防電源末端切換裝置工作狀態(tài)。
三、檢查消防供水設施:消防水池外觀,消防水箱外觀,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(tài),穩(wěn)壓泵、增壓泵、氣壓水罐工作狀態(tài),水泵結合器外觀、標識,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(tài),泵房工作環(huán)境。
四、消防系統(tǒng)中各子系統(tǒng)的服務工作范圍